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將未符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序號:2
發言日期:111/03/22
發言時間:21:19:14
發言人:劉理成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7708-0123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將未符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11/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員工未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辨法所訂既得條件, 故辦理收回,並依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該等股份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1,790,000元
4.消除股份:179,000股
5.減資比率:0.06%
6.減資後股本:3,021,700,5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302,170,055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02,170,055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1/03/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22-03-22